【纳税答疑】出口企业因国外市场波动而未按期收汇能否办理退税 问:我公司是一家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一批货物到国外,由于国外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导致没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收汇,请问上述情况下能否办理出口退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附件1)所列原因的,纳税人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附件2)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收汇日期前完成收汇。附件1《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第一条规定,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提供有关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