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江苏省一家制造业企业,在自有土地上新建房屋自用,请问办理房产证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契税法》(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11月27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版块对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下公司在自有土地上新建房屋,需要缴纳契税吗?”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