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4年4月8日在政策文件-热点问答版块发布《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2024年3月)》第5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办理跨省迁移的,是否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附件4《跨省(市)迁移相关事项办理指引》第一条规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内迁移的,纳税人需要在迁出地办结当期预缴申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迁移的,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涉及退(补)税的,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因此,你公司应在迁出地(北京)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