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的巩志芳律师。众所周知,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一个重要区别,是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还包含“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的特殊主体。如果行为人不属于该类人员,则不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要件,就需要考虑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