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患癌后买保险,保险公司明明不用赔,法院:赔60万!2、带病投保明明不用赔,为什么法院却支持梅某胜诉呢?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经过多方调查后,发现刘某三年前就患脂肪肝、糖尿病等疾病,刘某在投保前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病情,属于带病投保行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合同规定,所以保险公司有权不赔。 按照这样的说法,带病投保确实很难得到赔偿,那为什么最后保险公司还是赔了呢? 原来这主要问题就出在保险公司自身,在保险公司第一次提出拒赔反馈之后,他并没有及时处理恰当刘某的解除合同,导致系统自动收取刘某的保费,并纳入保险公司账户里。 那既然保险公司正常收取了刘某的保费,那么刘某的保单就属于有效合同,随后梅某以此为由,向法院上诉,并顺利得到了保险公司的60万保险金。 其实从此次案例来看,保险公司之所以要赔,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的失误操作,投保人才能人顺利获赔。 但不管怎么说,被保人带病投保都属于故意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