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保险:大卡车司机死亡,84万赔偿引纠纷,该谁赔?车险中的“三者”通常指的是除本车人员以及本车以外的人或者物,通称为第三者。因此,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赔付的范围就是别人、别车。 有这样一种情况,驾驶员因为某种原因下车而被本车伤害,那么是否属于“三者”呢? 当然这是要看情况的,例如,本案例就属于非常特殊的情况,法院认定为属于保险对“三者”定义的情况。 陈某系受雇于付某的大卡车驾驶员,付某的大卡车挂靠在重庆某运输公司。并且该卡车在重庆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以及50万的商业三者险。事实证明,付某很后悔只买了50万的商业三者险…… 2017年10月14日凌晨5:00左右,贵阳市南明区某路段,陈某将大卡车停在道路右侧,然后对车进行检查。结果,由于轮胎爆裂导致陈某死亡。 2017年12月1日,贵阳市交管部门委托某质量检验公司,鉴定陈某致死的轮胎属于废次品轮胎。 2017年12月15日,贵阳市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