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病去世,为何30万保险金判给了前妻?法院:保费都是她交的。对于寿险,社会上很多人并不了解,在他们看来,寿险只有死亡之后才能获赔,这样自己就无法享受到寿险的待遇,所以不值得。但在现实生活当中,更多人是比较倾向寿险,甚至可以说非有不可,因为寿险它的意义在于,当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尚未履行完,而在家庭最缺乏安全感的时候,它至少能给家人留下一笔不菲的资金,让父母不至于老无所养,子女不至于年幼辍学。 然而,许多朋友在选择保险时,对于保单上的受益人并没有过多重视,这就极有可能导致最终赔偿没给到自己想要给到的亲人。 那么今天,我们就从一则“丈夫身故,数万保险金却判给了前妻”说起,我也希望通过此案例,向大家普及一些更加实用的保险理赔知识。 1、丈夫因病去世,引发保险金赔偿纠纷 2002年,女子郑某在当地某家寿险公司为丈夫陈某购买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障20年,保额30万元,合同中约定身故受益人为妻子郑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