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是起抗原作用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这些药物可作为抗原引起变态反应,使支气管收缩而致哮喘。 第二类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的药物,如阿司匹林等,可诱发和加重哮喘发作。 第三类是释放致敏介质的药物,如吗啡、可待因等,可通过使肥大细胞释放组胺等不同介质引起支气管收缩而致哮喘。 第四类是β-受体阻断剂与兴奋剂,非选择性β-受体阻断剂普萘洛尔和噻吗洛尔等,可致支气管平滑肌痉挛而诱发或加重支气管哮喘。 β-受体兴奋剂如异丙肾上腺素可扩张支气管平滑肌,在哮喘病初期应用效果良好,但长期大量应用反而使哮喘加剧,成为难治性顽固性哮喘甚至猝死。 第五类是抗胆碱酯酶和拟胆碱药,如新斯的明、毛果芸香碱等,可引起支气管收缩。 第六类是亚硫酸盐(抗氧剂),作为注射剂的附加剂,可致过敏反应。 第七类是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可降低人体免疫细胞中抗氧化剂谷胱甘肽的水平,从而诱发哮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