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逻辑学有三大源头,分别是中国墨家名家的名辩学、古希腊逻辑学、古印度因明学。 墨家逻辑学主要记载在《墨子•小取》篇。 在墨家逻辑学中,“辨”是为了弄清事实,明晰是非,而不是停留于玩弄概念。这是其逻辑学的基本出发点。 “辨”有四原则七方法。 原则有:“以名举实”,即定义概念正确反映客观事物;“以辞抒意”,即用清晰的语言正确表达判断推理;“以说出故”,即推理论证时要有充分的依据;“以类为推”,即通过类比进行推理,接近于初步的归纳法。 方法有:“或、假、效、辟(譬)、侔、援、推”。 “或”即“可能是”,“尽,莫不然。或也者,不尽也。”比如,马尽四足,马或白。 “假”即假设,比如,假被狗咬,或得狂犬病。 “效”即效“法”检验,要验证某个命题的真伪,便可将该命题作为一个待检验的“法”,在各种具体情景中实验此法,符合便是“中效”,反之则是“不中效”。 “辟(譬)”即譬如,通过举例子来说明道理。 “侔”类似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