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曾说 :“私有制是人类文明的基础。如果你的财富不是你的,你还会努力吗?如果你的儿子不是你的,你还会养他供他上学吗?如果你的老婆是公用的,你还会珍惜吗?私有制构成的私有观念,是人类一切文明的基础,是人类道德的基础,也是自然的法则。” 洛克对公有制的理解似乎是有问题的,他所举的例子也极其不恰当。儿子、老婆,难道是某种可作为财产的物品,用来讨论应该公有还是私有吗?这恐怕是奴隶社会的传统吧? 这恰恰说明,私有制并非什么自然法则,而是阶级出现之后的产物。从来没有哪只动物可以声明,整片森林只属于它。 马克思所说的公有,是指对以土地为主的自然资源,以及协作劳动所需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 生活资料仍然是私有,自家房屋别人不能随便进,自家饭别人不能随便吃,自家衣服别人不能随便穿。 至于哪些生产资料属公有,也会因不同发展时期有所不同,马克思主义从来都不是不容发展的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