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对上诉人反映一审存在的事实认定问题及提供的明确、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等均无任何回应,对法庭调查中已经核实的问题未予更正,对下级法院没有起到监督作用,明显违背事实、袒护势力强大的被告;认定的事实照搬一审,结论部分抄袭它案,错误百出,枉法裁判何时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