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保险:承认车祸“顶包”,车主:保险凭啥还拒赔25.5万?今天要讲的案例,将讲述交通事故后,“顶包”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 2015年8月19日,任某驾驶自己的车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了车损额25.5万元。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查勘员现场询问谁是驾驶员时,张某承认自己是该车驾驶员。 第二天,8月20日,保险公司分别再询问任某和张某,二人均称张某是驾驶员。 8月24日保险公司再度询问时,任某承认案发时是由自己驾驶车辆。 8月25日,保险公司询问案发时同车的任某妻子尚某,尚某称驾驶员为任某。 保险公司以“保险条款责任免除部分约定驾驶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为由,拒绝赔付本次交通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 1、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任某作为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对被保险车辆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应在其保险范围和保额内承担的车辆损失赔付责任。 2、保险公司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