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中二审法院认为 1、本案争议的焦点是:①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付责任;②是否应该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付金;③是否应该先刑后民判决? 2、二审法院认为,依照“最高法关于交通事故适用法律问题”相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即使驾驶员没有取得驾驶资格,造成第三方损害的,交强险应当赔付。 3、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表明向投保人杨某说明了无证驾驶免赔等情况。因此对于该项免赔条款无效。 4、死者王某虽然户口本登记为农业户口,但是其家庭收入,以及家庭生活、工作区域早就在城镇,家庭生活依赖来源也是依靠家庭在城镇经营的小食店。所以,一审按照城镇居民计算死亡赔付金并无不当。 5、杨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已经触犯刑法,刑事判决正在进行中。但是交通事故致使的侵权事实清楚,过错责任明确,不存在以刑事判决结果进行民事裁判的情形,保险公司的诉求不予以支持。 2018年7月11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