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新机制对PPP项目的回报机制及实施模式作明确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在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的基础上,全部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项目发生争议的,将其定性为民商事争议还是行政争议,在过去十年中存在不同意见,导致诸多司法资源的浪费及争议解决成本的增加。新机制就该问题予以定性并给出两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根据争议性质,依法依规申请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民事诉讼”。如果案涉项目争议性质属于民商事范畴,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如涉及行政属性的争议,则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就双方在事前协商阶段无法达成一致的争议事项,应积极地借力新机制,寻求第三方争议解决机构的定分止争,将争议事项通过生效法律文书予以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