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实践当中,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与员工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能否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大家好!我是周律师!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劳动者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续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第三次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反对,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一般视为劳动者续订合同时已经选择了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得不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