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在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中有明确的规定,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加害人)通过与被害人的协商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达成协议,通常涉及认罪、赔偿、道歉等形式,以解决刑事案件中的争议。这个制度的目标是多方面的,包括恢复被加害人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改善加害人的行为,以及减轻刑事司法系统的负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