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和健全需要在司法领域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理念强调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司法办案中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以此为核心价值取向和工作目标。这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政治忠诚、司法改革、价值观融合等多个层面,这些层面互相交织,共同构建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理念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