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新机制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高标准、严要求,符合新机制要求的PPP项目未来将会越来越少,进而转向追求项目的更高质量。在此背景下,从实务角度建议政府和社会资本借助新机制对存量项目加以规范,若项目模式不符合新机制要求则重新进行项目策划,保障项目的可持续性,借力新机制化解、控制存量风险。在经济发展进入由增量推动到存量推动的大背景下,新机制鼓励更多的主体参与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存量需求领域当中,实现国企民企优势互补。虽然新机制对民营企业的参与作出明确要求,但从国有企业的视角来看,盘活存量项目并不受企业所有制的限制。在存量领域中,国有企业可以借力民营企业的灵活决策等优势更好地扬长避短,民营企业得以借助国有企业的大体量优势参与规模更大、综合性更强的项目,以实现自己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