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批发城原告一审时正陈述《合同法》第52条中的第一种合同无效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法官却中途打岔,是否故意曲解法条?是否再次想引导原告将诉讼请求改为“合同撤销”?在庭审视频中的时间显示到16点51分44秒时,原告正在进行口头表述,画面突然跳到16点52分57秒,1分多钟的原告关键阐述的视频疑似被裁剪掉了。原告陈述的内容就是:被告涉嫌改变原工业土地和房屋规划用途,未经报批直接新建、售卖商业批发市场,涉及巨额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及国家利益严重受损的问题。为何如此重要阐述被裁剪?大家可以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