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汉口北批发城原、被告双方辩论阶段,结果变成了法官与原告的“较量”、法律条款的对决。原告在法庭上论述了合同无效的4种情形,法官多次以讥笑、讽刺等言行进行“打岔”,影响原告论述,试图“引导”原告落入“陷阱”,原告按照自己的节奏表达自己的意见,大家可以仔细品味该法官是如何审案的?本案精彩部分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