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实践的深入,有人提出了“以检察为主导”的新型司法理念。这一理念的核心在于强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全过程、阶段性、环节性和结构性主导作用,旨在通过更加有效的法律监督和参与,推进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不仅涉及案件的具体审查、起诉和诉讼指导,还包括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法律监督,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