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贿赂犯罪中谋利要件一直是理论界争议较大的问题,比如说在行贿罪中,法条规定行贿是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主观要件,但是在该法条第二款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没有将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主观要件明确写入法条。时至今日,对于经济往来中的行贿犯罪是否应当具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件,仍然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