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港出声》精选特集为大家呈献「议题即日快递」! 47名反对派人士因组织及参与非法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16人不认罪受审。案件今早(5月30日)10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裁决,梁国雄丶陈志全丶林卓廷丶黄碧云等14人被裁定罪成,至於刘伟聪及李予信2人则罪名不成立。 法庭颁下的裁决理由指,若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以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属於违反《基本法》第73和104条内拥护《基本法》的规定;又认为在所有协调会议结束,至提名期完结前,除了少数仍有保留及没有参与初选的人士外,「运用否决权是绝大部分参选人已达成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