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於今日(6月12日)刊宪,引用23条内容,指明对罗冠聪等6名潜逃者实施有关潜逃者措施。包括对蒙兆达及蔡明达施行额外措施,暂时罢免2人身在港的董事职位,亦暂时吊销霍嘉志在港的大律师执业资格。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呼吁市民,避免与该些潜逃者有金钱瓜葛。他强调,无论用任何模式丶平台为该些人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都属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