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的士司机,去年7月涉兜路及指骂乘客,承认「的士没有采用最直接而切实可行的路线驶往目的地」和「无礼貌及不守规矩」两罪,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900元。是次判决,令巿民清楚见到的士司机做出兜路等违法行为,须接受相应的判罚,这结果能否提升巿民对的士的信心?大家不妨留言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