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起,能给生鲜食用农产品“美颜”的“生鲜灯”被明令禁止使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施行将近一个月。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鼓励采用净菜上市、冷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