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讲座是关于德国《普遍平等对待法》之外,在民法方面的歧视行为。在这方面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反歧视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公平原则贯穿于整个法律领域。第一个案例是关于银行账户的,在双方法律地位非常悬殊的时候,银行有义务强制性的与非优质客户签约,不得单方面解除银行账户。在法律上称为“强制缔约”(Kontrahierungszwang)。第二个案例是关于土地所有人的处置权。右翼政党是一个政治敏感话题,甚至在住酒店时会被驱逐。酒店能够把已经预定好房间的客人驱逐出去吗?酒店能够向不受欢迎的客人发出禁止入内的禁令吗?第三个案例是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场景,在火车上警察突然钓鱼执法,检查证件。作为被查证件的乘客,人们只能忍气吞声,任人摆布,还是可以据理力争? 主讲人:尚精忠律师,德国律师 Rechtsanwa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