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讲座是关于德国《普遍平等对待法》,也就是德国《反歧视法》第二部分,主要是民法方面的法律规定。法律上定义了哪些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出现了歧视性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受歧视者是否需要准备大量的证据,维权之路是否举步维艰?最后通过四个典型案例更加直观的看出法律条款在实践中的运用。第一个案例是迪斯科舞厅案。第二个案例是租房案,也就是在出租房屋时特别针对外国人。受到了歧视的找房者是否能取得赔偿呢?第三个案例是医疗保险案,对于性别的改变,是否能提高保险费用呢?第四个案例是年龄偏大的公司经理是否因为年龄的原因而不能被继续任用,他能够争取到经济赔偿吗? 主讲人:尚精忠律师,德国律师 Rechtsanwa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