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间位于尖沙咀商场的饰品店在社交媒体发文,指店内一只标价3.8万元,站在草坪台阶上的大型兔仔展品「小淇」被人损坏,弄断双脚。店家更上载了闭路电视镜头拍下的片段。可见两名男童走用手触摸展品,及后在旁的一名男子亦以右手触摸及摇晃兔仔耳朵,及后该男子疑似无法将展品摆好,于是将它的残骸放在地上后,一行人便离开。 事后「小淇」的陶作家欧卓妍指片中男子及小童「系肇事逃逸」,自己已就事件报警。她称若家长最终「自首」,相信会酌情处理。其实作为一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上责任是基本吧!但愿涉事者知错能改,主动向有关部门自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