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凌晨大约1时,一辆由尖东开往顺天的26号巴士尾班车,驶至油麻地荣资审裁处巴士站时,车长未见有人截车,所以没有停站继续向前行驶。之后一名男子疑因上不到车,怒跑170米追车,怒骂车长飞站,并破坏巴士车门,之后逃去无终,警方以涉嫌「刑事毁坏」追缉该名涉案的年约30岁男子。 。小编提提大家,无论多愤怒,亦不应出手破坏巴士,因一时「火遮眼」而犯法,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