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9日的反修例暴动中,当时33岁的注册社工丘子乐踢向警员曾志安的头部及上半身,导致曾志安右眼角撕裂,于2020年被判囚4个月。而曾志安2022年就入禀区域法院,向丘子乐索偿至少20万元,法庭今日(10月16日)开庭评核赔偿额。法官罗丽萍听取陈词后,押后决定,将于6个月内颁下判词。 曾志安庭上表示,案发时他上前拯救倒地同袍,遭示威者包围及拳打脚踢,更一度失去视力,并感觉有人试图抢夺警棍,他凭着求生意志坚持,直至同伴解围。面对暴徒冷酷无情的袭击,香港警察仍心系受伤同袍,更用生命作保护,展现出人性光辉的一面,实在令人敬佩。纵使被告丘子乐已为当日袭警及非法集结罪接受法律制裁,但对受伤警员造成身体上的伤害,绝对需要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