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沟槽的回填一般分两次进行:(1) 随着管道铺设的同时,宜用砂土回填管道的两肋,一次回填高度宜为0.1—0.15m,捣实后再回填第二层,在回填过程中,管道下部与管底间的空隙处必须填实;在管道试压前,管顶以上回填土厚度不应少于0.5m,以防试压时管道系统产生推移;管道接口前后0.2m范围内不得回填,以便观察试压时事故情况。横穿道路的管道的管槽两侧全部回填中粗砂至路基。 (2) 管道试压合格后的大面积回填,宜在管道充满水的情况下进行。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每层回填高度应不大于0.2m,管顶0.7m以下必须用人工回填,严禁用机械堆土回填。管顶0.7m以上部位的回填,可采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回填、夯实或碾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