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 《药品管理法》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严精神覆盖了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法律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依法承担责任。药品研制全程遵循质量管理规范(GLP、GCP)。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遵规守法,数据完整可追溯。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按货值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最低罚一百五十万元。生产销售劣药罚货值十倍到二十倍,最低罚一百万元。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没收所获收入、罚款、终身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