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和李四是邻居,李四是健身达人,身材很好,张三一直垂涎不已!这个垂涎可不是羡慕对方的身材,而是起了色心!于是就找机会让李四喝下了掺着安眠药的酸奶,趁机做了不可描述的事。 这波操作,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更强啊! 李四就报警了,张三被抓了! 这构成强奸罪吗? 不构成! 因为在我国,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注意这里说的客体是“妇女”。 李四可不算妇女,所以不能构成强奸罪! 那这算什么呢? 这只能算猥亵罪! 就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