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自治区《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新疆连续第16年上调养老金,将惠及147.7万名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至7月份调整额予以补发,7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新疆的养老金调整方案,颇有特色,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挂钩调整方面,分三个档次逐步增加,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原则,特别是第3档次,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这一点有点与江苏省的调整方案相类似。 第二是倾斜调整方面,加大了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人员的上调幅度。 第三点,也是最特别的一点,就是增加了2020年1月1日以后,达到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政策的年龄标准,可以按规定增加调整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