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辽宁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1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基本养老金调整,这是辽宁省连续第16年上调养老金。上调5%,企事业单位同步调整已是第5个年头。调整办法依然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并表示确保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这次定额调整中划分了个5档次,按照退休时间,符合条件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增加70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增加65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增加60元。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一直到2018年前退休的和五七家属工增加55元,19年退休的增加25元。 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增加1元,超过15年每年再加1元,另外按本人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增加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