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张亚敏律师: 双方约定离婚后共同的房子归属其中一方,并且在离婚前将房子过户到一方名下,假如得到房子的一方又反悔不同意离婚了,这种情况下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今天我来分享一个案件 (一)基本案情 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草率结合,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其实完全不合。于是,张某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交给李某。李某答应如果儿子由其抚养且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归他所有的话,就愿意去办离婚手续。当时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为了让李某尽快答应离婚,二人到当地房管部门将房子变更到李某名下。 万万没想到,李某要房是真,离婚是假,过完户竟不同意离婚,还主张该房产已经与张某达成协议变更为个人财产。 张某无奈,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准许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二)裁判结果 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并最终认为该房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张亚敏律师##离婚房子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