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既可基于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而终止,也有其特有的终止方式,即赠与的撤销。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具有下列情况可撤销赠与合同: ①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③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行使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