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刑法存在国家代替受害人私刑报复时开始,国家就承担了双重责任,因此表现出它的悖论性。刑法不仅要面对犯罪人保护国家,也要面对国家保护犯罪人,不单面对犯罪人也要面对检察官保护市民,成为公民反对私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 如雷贯耳:如果你可以完全处分你的身体,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