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些当事人就是喜欢耍小聪明,庭审当中遇到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但是证据显然又是真实的,他为了要否定这份真是的证据,采用了说谎话或者提供一份假证据来试图否认这份证据,结果明明自己可以非常有利的局面,最后因为自己的耍小聪明变得非常被动,以至于最后整个案件全盘败诉。有这么一个案件,当事人跟对方签署了一个借条,准备借300万,借条上还写明了自己的收款账户,但是对方并没有给自己转账。然后对方拿着欠条起诉到法院要求归还欠款。欠条还是这张欠条,但是对方把欠条一分为二,只提交了上半部分。只有签字确认的欠条,没有相关银行账户的说明,主张现金和其他账户支付的款项。这位当事人一审的时候没有请律师,自作主张否认这个欠条是自己签的,于是对方提出鉴定申请,法庭对签字的真实性做了鉴定。#证据 #庭审现场 #民间借贷 #欠钱不还 #北京律师 #诉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