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一个很小众的话题,但是确实遇到了很多不懂的人吃了大亏。你的一审判决你胜诉了,但是判决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却不是你说的理由,这样的案子,你还会上诉吗?还能上诉吗?那上诉完了,是不是还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什么意义?举两个例子,一个遗嘱继承的案件,可能支持了你获得房产的继承,但是依据的事实可能是遗嘱继承,也可能是法定继承,针对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或者其他继承人都会有不同的分配结果,比如汽车如何分配,分别会导致不同的继承结果。那就有必要针对到底应该适用遗嘱还是法定继承展开细致的讨论。 再比如,原告拿了一份假的借条来主张权利,最终法院认定借条是真实的,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你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款项的责任,那么你也需要针对法院认定借条真实有效的主张继续上诉,否则原告可能以其他能够中断诉讼请求的理由继续主张相关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