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生效追债更容易,老赖更难过! 7月1日新公司法生效,很多赖债的老板日子会一天比一天难过,因为他是老赖。胡瑾律师告诉你,从7月1号开始,新公司法施行,各位老板、公司股东的风险将会大幅度增加。 现在,如果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公司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公司已经具备破产条件,但不申请破产的,股东系认缴出资,该公司股东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现在公司股东的风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的多!公司不能归还到期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没有缴纳注册资本的股东来承担归还责任,也就是说股东他对公司的债务是要承担还款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