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合肥刑事律师胡瑾律师,今天为大家解读一下我国关于减刑的条件与限度是如何规定的。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合肥刑事律师胡瑾律师温馨提示,如果你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大家来电或评论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