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赋税是按人头或按户平均分摊的,有一定的比例,定期以实物交纳。但是具体明确地提出对人进行征税开始于战国时期,叫做“口赋”。当时齐国和秦国都有口赋。齐国的口赋按照“丁”计算,一年360文;秦国当时是按照“户”征收,一年一户是200文。可见,当时齐国的税收负担要比秦国重很多。但是,秦国的税收法令却要比齐国严厉得多。据称,秦国最早征收人头税是在秦孝公14年,“初为赋”。当时,《秦律》规定,男子成年之后,必须到官府登记,分立门户,按照规定交纳户赋,如果隐匿户口,逃避纳税,要进行加重处罚。如果成年的男子不分门立户,要加重征收人头税。这就是所谓“舍地而税人”。它的目的在于奖励农业生产,增加国家赋税收入。@芮淇|讲透资治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