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双名制改革,利国利民势在必行 大家都看过当储户在紧急情况或病危时,家属到银行取不出钱的视频,从中可以看出如今的银行似乎仍在执行几十年前的制度,并未随着经济发展而进行相应改变以适应储户需求。在此情况下,应尽快实行存折双名制登记制度。即当存款人不能亲自到银行取款时,存折上已登记的第二个人可以凭借有效身份证件自由存取款。既然存款人能在存折上登记第二个人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这个人有合法支配存款的权利,这也是存款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应被视为遗嘱一种方式,且应有遗嘱同等权利。以前,存款人去世后必须公证才能取款,这是一种合法而不合理的制度,我在下期会详细说明。不适合少量存款的普通家庭,因为既繁琐也未必是存款人真实意思,公证后的遗产可能会分配给许多人,包括未尽孝的子女,甚至包括和存款毫无关系的人,不过大额存款的储户可除外。很多人没有经历过急需用钱的事,但一旦摊上这种意外情况,银行并不会同情你的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