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和质量是一切项目的生命线,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下,我们期望通过事故调查,尽可能真实地还原事实,全面科学地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和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并积极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修改和完善,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但是,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事故调查对社会而言,未能起到揭示原因、吸取教训、启示后来者的作用;对各方当事人而言,未能实现罪责相匹配、公平正义的目标。那么,工程事故调查制度究竟存在哪些缺陷?更多内容,详见周月萍周兰萍律师团队最新著作,《环境能源与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法律实务》第四章第一节:工程事故调查制度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