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 库存物品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 库存物品是指中小学校食堂在经营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货物。 食堂随买随用的零星货物,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费用,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物品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可按以下九类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食油、③蔬菜、④肉(豆)制品、⑤水产品、⑥蛋奶类、⑦调料、⑧燃料、⑨其他材料。 三、库存物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取得的库存物品,应当按照其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1、购入库存物品验收入库后,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库存物品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物品 贷:应付账款 2、领用库存物品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品明细账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可选择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计算发出库存物品实际成本, 借:伙食费用 贷:库存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