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因购买材料、货物及接受服务等而应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材料、货物等已验收入库及已接受服务但款项尚未支付的,按照应付未付金额, 借:库存物品 5000 贷:应付账款5000 借:伙食费用 3000 贷:应付账款 3000 2、偿付应付账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应付账款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食堂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