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时期,北魏政府为了缓解长年战乱造成的土地无人开垦的局面,开始施行均田制。均田制就是把无主的土地按人口数量分给农民耕种,而农民只需向政府缴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即可。这一开创性的土地制度对巩固北魏的封建统治,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到了唐朝中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土地兼并现象的日益严重,很多失去土地的农民只能选择逃荒,均田制也就失去了施行的基础。唐德宗时期,宰相杨炎创立两税法,均田制随即被废止。两税法一改之前按人头征税的做法,开始按照土地资产纳税,同时还规定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这就扩大了税源基础,政府的财政收入随之增加,同时还减轻了那些无地少地的农民的负担。尽管两税法也存在诸多弊端,但其积极影响还是占主导的,因此,自两税法开始实施到明末“一条鞭法”开始推行之间的八百年间,两税法一直都是历代王朝的基本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