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40年代,清政府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的战败,标志着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此后,无数对旧社会统治不满的人前赴后继地涌现出来,通过口诛笔伐、武装对抗等方式为近代中国的未来寻找出路,而在土地制度方面的探索也同样不曾停止。1853年,定都天京的太平天国为了解决农民政权最为关心的土地问题,颁布了《天朝田宙制度》,但其“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的理念因过于理想化而注定不能长久。其后,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提出“平均地权”的土地改革方案,其主要内容是私有土地须估价上报给国家,国家按价征税,如果地价上涨,则上涨部分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此来防范地主少报地价。这一主张虽然没能实行下去,但在后来的几次土地制度变动中却发挥着重要影响。